2007年的夏,天津闷得像个蒸笼。我躲在朋友的空调房间里,捧着冰咖啡狂饮。窗外那些清一色大小的法国梧桐树佝偻着身子,无精打采地呼吸。
  扬扬在7月7日的早晨,摁响了这座别墅的门铃。
  我推开门,拉她进来。这是个记忆深处不能再熟悉的女子。她小巧玲珑,她背着李宁的山地书包,她喜欢用伊卡璐的洗发水和美宝莲唇膏。
  可是,这的确是是我第一次与她见面。
  
  我告诉她:“你应该先去冲个澡,然后休息。”
  她竟然听话地去了。不像电话和QQ里面的任性和刁蛮。我自嘲地笑了,一个28岁的男人为什么要相信虚拟世界里的生活?
  我静静地想。我抛弃了家乡的父母,辞掉工作和一个大我2岁的女子住在一起。她叫沈墨,柏雅集团的贸易部经理。以前我工作的上司,我和她合作曾创造出N次令老板抓狂的业绩。
  在许多许多人眼里,沈墨是我的女朋友。但她却同意另外一个爱我的年轻女子从千里迢迢的重庆来找我。
  
  扬扬醒来的时候,沈墨正倚在我的怀抱里看书。所以我看到一张铁青委屈的脸。
  我喊:“扬扬,你的脸色真的很难看。”
  扬扬静静地哭了,而沈墨沉默着离开。
  我抱着扬扬,吻她的额头,这个小我7岁的女孩此刻的泪珠完全不像虚拟世界里那个叫“扬花共远”的倔强丫头,但是依然让我心动。
  在那个叫“海角”的网络社区,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我,我曾经以现实残酷的理由拒绝这份哽咽的感情。我为了甩开她,曾经恶狠狠地骂她。
  但是,她终究还是来了。果然背着一只李宁牌的山地包,而那只包的名字叫做“扬小春”——这是我曾经喊她的名字。
  我甚至忘了她的名字——温迎春.
  
  第2天,沈墨起床很早。她告诉我要工作出差,大约一个礼拜的时间。
  我无奈而落寞地笑。因为我不知道明天还有后天谁来做我的晚餐。
  
  扬扬在沈墨走后露出了她的面目。
  她拉着年迈的我去玩已经有十多年没有玩过的过山车、摩天轮……。当我搂着她躺在草地上的时候,天空浮着几片云彩,像沾了些灰尘的镜子,但仍然被附近的绿树衬托得瓦蓝瓦蓝的。
  我问扬扬:“我们这样子会不会让别人觉得我们像一对父女?”
  扬扬捂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说:“老大,别装成熟了。你以为你看上去很稳重吗?你只不过比较冷漠而已。”
  我苦涩地笑,想起我在海角社区上的名字:“蓝涩”。
  
  我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。但我本身却是寂寞的。沈墨曾说有时候我的冷静就像一把月光里的小刀,薄薄的刃轻轻地割着她,触及筋骨地痛。
  可是,扬扬也许不知道。我的冷漠是天生的,我需要一个任性的女人天天拧着我的耳朵说爱我,并偶尔在我不开心的时候撒娇。而这个人正是她自己。
  但我害怕那样我会老去,真正的老去,完全失去自己。
  
  晚上的时候,我只为扬扬和自己准备了八宝粥和水果。
  我躺在沙发上懒惰地呼喊扬扬。
  但是我发现了自己的尴尬。扬扬端着一大碗粥从厨房里走出来,浓浓的香气氤氲着。几多皮蛋和瘦肉,还有青菜浮在洁白的粥液上。
  “皮蛋瘦肉粥”,扬扬和我都好吃不过的食物。在这一瞬间,我的周身却像罗丹手术刀下的雕塑一下子凝固。
  扬扬拿出沈墨的红酒,“MX—seem”,一个法国的品牌。然后在两个高脚杯里斟满了这眩晕的液体。
  一杯。一杯而已。我在举杯的时候,想起了一位明星的舞台自白:“喝了这一杯,我们就是朋友……”;也想起了沈墨,旅途上的她是否知道我和另外一位女子动了她橱窗里的红酒?
  
  黑暗中,有人推开房间的门。
  她在黑暗中用胳膊圈着我的脖子,我拥抱她的时候,闻到她头发和身体上有海飞丝和薄荷沐浴露的香气。
  我热烈地打开这个熟悉的身体,我听见她在黑暗中熟悉的呻吟。
  
  清晨的时候,楼下客厅里扬扬尖锐的声音把我吵醒:“韬,韬,吃饭啦,起床啦!”
  我转了转身子,懒洋洋地爬起来。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之后,沈墨一脸疲倦地站在我的面前。
  我皮肉不开地笑,说:“回来了,我们一起吃早餐。”
  扬扬第一次和我与沈墨一起吃饭。她好像并不陌生,时而拿着弯曲的油条在嘴里做出各种可爱的形状。沈墨开心地笑了,对我轻轻说道:“多么可爱的丫头。”
  
  一只漂亮的阿迪山地包,梦幻纯净的蓝色,背在扬扬纤瘦的肩上,那是我送给她的,里面有她喜欢的粉红格子衬衫和牛仔短裙,还有一双李宁牌的帆布运动鞋。
  扬扬天使般地笑着。我曾在3年前答应要送她一只阿迪牌的山地包包。
  我告诉扬扬:这个包叫做“BOY—扬小春”,而且我要把他的“扬小春”留下。
  扬扬点头,依旧灿耀地笑。他的两条细细的眉毛像蝴蝶翅膀一样兴奋地跳跃。
  可是,我觉得自己是个罪人。阿迪山地包是我让沈墨买的,我在昨天中午的时候打电话让她晚上回来。但沈墨却告诉我,她刚刚回家。而且她知道有人昨天动了她的红酒、海飞丝和薄荷香的沐浴露,她在整理我房间的时候,看到床单的异样……
  我愣怔了。我对此刻的自己有无比巨大的仇恨。
  
  扬扬走了,沈墨陪我去车站送她。
  扬扬依然像刚开始的时候吻我的脸颊。我贴着她的耳垂轻轻说:“对不起”。
  扬扬的嘴角努力地上扬。她眉飞色舞的瞳仁里有种热乎乎的东西涌出来。
  
  一个月后,我和沈墨结婚。
  我爱这个同样爱我的女人,她略带理智的温柔让我觉得很幸福。在她的劝说下我回到柏雅集团依然做她的下属。
  某一个夜晚,沈墨打开QQ对一个名为扬花共远的女孩说:“韬想念你,他一直很爱你。他是个红酒过敏者,他一直忏悔自己那天夜晚嗅错了爱人的味道。他期盼你明年暑假依然会来天津看望他。他已经娶了一位叫沈墨的妻子,他的书房里有一只名字叫做扬小春的李宁牌山地运动包一直悬挂。”
  
  温度,2006年8月18日晚